依據北市教體字第1143072100號來文,為避免臨時退訂餐導致有機食材浪費,配合有機食材訂購時間,訂定114學年起適用之營養午餐停餐規定。本校停餐申請規定,修正為最遲須於停餐日的前一週之週二(含週二當日)前須提出,未於此期間填寫申請送至學務處午餐幹事,恕難辦理。
例:若9/1(一)要停餐,它的前一週是8/25(一)~8/29(五),即最晚8/26(二)要提出停餐申請。跟9/1(一)同一週的9/5(五)要停餐的話,一樣最晚是8/26(二)要提出9/5(五)停餐的申請。
停餐單紙本索取及電子檔:
1. 學務處紙本表單處(公用表單鐵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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