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申請113學年度第1學期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,注意下列事項:'
1.校內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114年2月27日16:00止
2.符合賽事相關資格皆可申請(詳如附件檔一.二.三)。
3.賽事秩序冊:請彙整封面、競賽規程、分組表及隊職員名冊(隊職員及教練姓名)等佐證資料。
4.學生戶籍證明:「選手」請檢附最近一年(自113年2月1日之後)個人戶籍謄本正本(不可省略記事)或新式戶口名 簿影本,以利初審作業,未檢附者,不予以審查。
5.賽事成績證明:113學年度第1學期(自113年8月1日至 114年1月31日止)辦理完畢之運動最優級組指定賽事獎狀(前三名)或成績證明影本。
6.請務必備妥以上相關賽事資料及個人證明文件,以利彙整送審申請。
7.請於校內收件2/27(四)截止日前將以上繳交資料用信封袋裝送至本校學務處體育組。
電話:(02)2634-3888轉123 體育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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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2-12|
{{ $t('FEZ005') }} 83|